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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【其它】] 对《一个女博士好不好找到男朋友》一帖的一点个人看法

觉得学校里应该举行辩论赛

很久没有看到辩论赛了: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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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#19 一剑东来 的帖子

<FONT color=red>鸿运当头,恭喜您获得 2 金币</FONT> 你认为女人追逐房和车的是理智的行为(虽然看来势利),不可用糊涂来形容,在追逐的过程中恐怕还会用上某些手段。那人家用考博士在校园里希望找到纯洁的感情又哪里有错,只不过追求的目标不同而已,为什么非要说人家糊涂?只不过是用了她的方式而已。难道让她去社会上去找就是理智么?

[ 本帖最后由 木木 于 2007-3-14  12:50 编辑 ]
Always Love You ,King Roger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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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的发言过于偏激.的确博士与否跟爱情的纯洁很难也没必要产生直接的联系.但身处其位的话想必也不难想象女博士心中的各种滋味.学历很高,年龄不小,还没有贴心的人诉说衷肠,试问这种状态是否良好?正所谓不在其位,不知其滋味啊!
如果花开了,就感激;如果花谢了,就遗弃。
如果心开了,就回忆;如果心灰了,就忘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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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啊,越来越有意思了:lo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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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#22 木木 的帖子

虽然你是在批评我对shunvdianfan的行为的看法,但是“在追逐的过程中恐怕还会用上某些手段”是不是与shunvdianfan的“纯洁”愿望相违背呢?  我要说的是,用“读博士”来寻找“纯洁”感情的行为,对“读博士”这一可谓神圣、自豪的行为是多么大的一种“打击”。 你对我所说的“糊涂行为”的理解还只是停留在“寻找爱情”的层面上,所以我在前面已经表示了遗憾。
往日快剑江湖,长街奔马。
今日求学河海,昏天黑地!
明日明月清风,高山流水?

回复 #25 一剑东来 的帖子

我对你偷换概念的功夫深表钦佩。你说她的做法与“纯洁愿望相违背”,她考博士仅仅是她进入博士群体的敲门砖,和感情并未发生任何联系,哪来“违背”之说?若依阁下所言,我们的女主角以不考博士的方式就是“不糊涂”了,也不会对“读博士”造成所谓的“打击”了?那么弱问下,在你的字典中,我们的女主角如何做才是“理智”的?

[ 本帖最后由 木木 于 2007-3-14  13:30 编辑 ]
Always Love You ,King Roger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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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<I>木木</I> 于 2007-3-14 12:47 发表 <FONT color=red>鸿运当头,恭喜您获得 2 金币</FONT> 你认为女人追逐房和车的是理智的行为(虽然看来势利),不可用糊涂来形容,在追逐的过程中恐怕还会用上某些手段。那人家用考博士在校园里希望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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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>我不认为利用爱情追逐房车可以和利用读博士追求爱情等同,虽然逻辑上相似,但感情是完全不同,就算你我认为没有区别,广大博士也不会这么认为。如果广大博士门在感情上无法接受她这种行为,那又如何接受她本人。当然不排除个别博士会认同,我也不想再评价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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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>其实初衷我是想说不要将博士视为爱情的必要条件,就像不要将房车视为爱情的必需品,这样会让人误以为追求的只是房和车,而且多半也追求不到真正的爱情。如果我说“有房有车才叫真正的爱情”,肯定会有人觉得我追求的不是爱情,有可能有些善良的人会说我是昏了头,或者干脆说我是傻蛋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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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>最初是由《最爱河海博士》一帖发起,后来又见《一个女博士好不好……》一帖,只是觉得现阶段大家对待博士不是那么客观,将博士和爱情联系在一起就更不可思议了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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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>本人的水平相当有限,希望自己的这种行为能够抛砖引玉,引来一些思考,引些砖头来也是可以理解的。假若我真糊涂,砖头砸砸也许能清醒,但我不希望有要命的砖头飞来,那样就不是要砸醒我,而是要我的命。当然,我也不希望这样的砖头飞向别人。</P>
<P> </P>
<P>PS:木木的逻辑思维值得称赞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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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>&lt;以上谨代表个人观点&gt;</P>

[ 本帖最后由 wakinjaun 于 2007-3-14  13:28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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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<I>木木</I> 于 2007-3-14 13:15 发表我对你偷换概念的功夫深表钦佩。你说她的做法与“纯洁愿望相违背”,她考博士仅仅是她进入博士群体的敲门砖,和感情并未发生任何联系,哪来“违背”之说?若依阁下所言,我们的女主角以不考博士的方式就是“不糊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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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> </P>
<P>1,希望木木兄在回复之前认真阅读我的发言;</P>
<P>2,希望木木兄能认真阅读shunvdianfan的帖子;</P>
<P>然后,我们再交流,好吗?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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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日明月清风,高山流水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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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木为什么要一直编辑自己的帖子,发了就发了,如果觉得不妥后面再跟就是了,一直编辑…………让我有点头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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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的女主角是用她的方式在追求她想要的东西,无可厚非,但毕竟感情不同于其他,能否如愿只有天知道。但她有权做出自己的选择,显然她的行为并未对他人造成什么伤害,因而旁人也就无权对她行为做出“过多”评论,这也是我为什么要为她“辩护”的初衷。尽管我和楼主的看法相左,但仅仅就事论事而已,并不想抛什么要命的砖头,也没那本事。over
: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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