背包族章程
为了丰富学生课余生活,开阔当代大学生的眼界,活跃大学校园的气氛,给广大旅游爱好者创造一个轻松经济的旅游机会,在社团联合会的协助下,在内部成员的积极努力下,筹备成立了背包族。具体章程如下:
第一章:总则
第一条
本社团的名称:背包族
第二条
本社团的宗旨:友谊,团结,奋进,兴趣,充实,轻松,热情,爱好,朝气,经济,为广大旅游爱好者服务。
第三条
协会组织构成:族长一名(即,会长),大祭司一名(即,副会长),下设四个部:朱雀长老(秘书部部长),白虎长老(外联部部长),玄武长老(宣传部部长),青龙长老(组织部部长);火祭司(秘书部副部长),风祭司(外联部副部长),水祭司(宣传部副部长),木祭司(组织部副部长);会员若干名。
第四条
每届的协会干部,由上届会长推荐,通过考核由社团部审核产生。
第二章:权利和义务
第一条:协会干部以学习为首,热爱协会,责任心强,是旅游爱好者,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,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以开阔广大同学的眼界为基础,为广大旅游爱好者服务。
第二条:对旅游感兴趣的同学均可报名参加协会。
第三条:协会会员必须恪守协会宗旨,支持协会工作,维护协会利益,遵守协会有关规定,按时交纳会费。
第四条:协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不准无故迟到,早退,甚至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。超过三次(包括三次)无故不参加活动视为自动退会,不再享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。严重违反协会规定的给予惩处直至开除出会。
第三章:活动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及经费开支
第一条:为团结更多有共同兴趣的同学,携手踏上梦想的旅途,内引外联,开展如短途、长途等形式多样的旅游活动。
第二条:活动的集体内容、时间和地点,协会会长及协会负责人会依具体情况而做安排。
第三条:经费来源于会员上缴的会员费,经费用于协会开展活动,办理会员证,购买活动所需的太阳帽、会旗等。经费开支定期以公开形式向会员报告,并上报社团部,再由社团部向学校学生处主管老师汇报。
第四章:附则
第一条:协会每学年工作、计划及工作总结和经费开支定期上报社团部存案。
第二条:本章程有未尽事宜,由协会会长提出修改、补充意见,报社团部论定。
第三条: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。